关于开展南昌市第五届洪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管技工(培训)学校、各行业协会:
为继续打造我市洪城杯职业技能大赛品牌,进一步推动劳动者学技能、强素质,展示洪城工匠精神,结合贯彻省人社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省级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72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南昌市第五届洪城杯职业技能大赛,为做好大赛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举办第五届洪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目的在于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充分展示我市技能人才技能绝活,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申报标准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院校均可申报承办本届洪城杯大赛。
竞赛可设置职工和学生2个组别,竞赛项目由申报单位拟定,可选择本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或参照《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竞赛项目》和《2017年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通用职业(工种)目录》(目录见QQ群371434718)确定,竞赛范围为面向全市范围的综合类竞赛或单项竞赛。
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标准为竞赛依据,职工组以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标准为基础,学生组以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标准为基础;国家职业资格未设立高级工以上资格的,以国家职业资格最高等级标准为基础。
竞赛成绩均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竞赛,由申报单位按职业(工种)特点确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比,单项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得少于20人。
三、奖励办法
根据参赛人数各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荣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荣获优秀组织奖的,颁发奖牌;学生组获奖者的指导老师荣获优秀指导老师奖;获奖选手按有关规定申报荣誉奖励。
职工组参照省级二类竞赛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按规定对各职业前三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有技师资格(选手原资格证书与其参加竞赛的职业相同)的颁发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各职业第四至第十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国家职业资格未设置二级及以上等级的,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确定其最终等级,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行业特有职业规定由各行业进行核发;国家统考职业(工种)不授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组对各职业前三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颁发相应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证书;对各职业第四至十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行业特有职业规定由各行业进行核发;国家统考职业(工种)不授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奖励办法按省人社厅文件批复为准;其它奖励由各申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竞赛方案中明确,获奖选手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振兴杯相关竞技活动。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南昌市第五届洪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申报表(见***,纸质、电子版);
(2)大赛实施方案(纸质、电子版);
(3)竞赛技术专家裁判名单和相应的技术文件(纸质、电子版);
(4)竞赛项目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介绍(纸质、电子版);
(5)竞赛经费预算、经费渠道(纸质、电子版)。
2.申报单位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抚生路69号就业大厦515室或408室。
(二)批复
经大赛组委会择优选取申报单位确定竞赛工种并正式发文批复后,方可开展竞赛工作。
五、经费筹措
第五届洪城杯职业技能大赛有关经费将按规定从市本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各承办单位不得收取参赛选手报名费及任何费用,专项资金按政府采购流程使用,比赛期间食宿费用由参赛队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603887;87697887
QQ群:371434718
邮箱:16686040@qq.com
组委会工作与赛事信息发布网站:中国南昌职业培训网(http://zgnczp.gov.cn)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5日***1:南昌市第五届“洪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