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告示
尊敬的退休同志:
您好!
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16〕8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领取养老金,凡2015年12月底前在我中心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同志,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16年4月1日至8月30日前往所居住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2016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续。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请按《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表》的说明办理认证手续。
若您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2016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续,我中心将从2016年9月起暂停发放您的养老金,待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所居住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补办认证手续后,从次月起恢复并补发停发的养老金。
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