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减免收费情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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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按照赣财综(2015)34号文件,我中心从2015年1月1日起免收: 1、保存人事关系、寄存档案管理费。2、技工交流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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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2:46: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