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 昌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南 昌 市 总 工 会
南 昌 市 企 业 联 合 会
南 昌 市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洪人社发〔2014〕388 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联工作站:
为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赣发〔2012〕5号),推动企业与职工普遍开展集体协商,普遍签订集体合同,加快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制定了《南昌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总工会
南昌市企业联合会 南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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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联工作站:
近年来,特别是《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部署,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实践中也存在着县区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县区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够广、协商机制不完善以及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集体协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为进一步推进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和省厅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精神,特制定《南昌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机制,以《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规为依据,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企业和职工权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化解劳资矛盾,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市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确保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认真建立台帐
重点对工业园区企业、街道、乡(镇)小微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以及企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户数、员工人数、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应台帐,做到不漏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应根据集体合同的签订进展情况,动态掌握集体合同签订数量、覆盖企业和职工人数等数据,做好统计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
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和劳动条件等进行协商,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围绕工资按时支付以及稳岗增效措施等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双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对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国有企业,重点就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发挥好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行业协商
在积极推进企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把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及工资调整幅度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协商水平
全市总工会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工会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特别是工业园区内企业,要求2014年底100%建立工会。要加快区域工会、楼宇工会以及行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会组织建设覆盖面要与集体合同制度工作覆盖面相协调。各级企业联合会、工商联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企业组织集体协商主体,引导入会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协商理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劳动关系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引导、集体合同审查和协调争议调处能力。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工会和企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集体协商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至少培训一次。要将集体协商法律法规等理论培训与案例分析、模拟协商、现场观摩等实务操作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政策水平和协商能力。
四、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做好规划协调、完善政策、信息引导、集体合同审查和协商争议调处等工作,查处企业不应要约和对职工方协商代表打击报复等行为。要将集体合同列入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内容,督促企业及时报送集体合同。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作组织建设,重点做好宣传发动职工、指导协商要约、培训职工协商代表、监督集体合同履行和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明确救济渠道和措施等解除其后顾之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要重点做好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协商理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履行集体合同和加强基层企业组织建设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劳保所要配合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6月-9月)
对辖区内企业、企业组织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台帐,明确重点工作对象,县、区(开发区)协商劳动关系三方统筹做好分类指导服务。
(二)培训辅导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工会和企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政府协调劳动关系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协商代表的政策水平和协商能力,提高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争议调处能力。
(三)开展要约行动,签订集体合同阶段(2015年1月-6月)
对未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集中部署开展协商要约行动,督促引导企业方和职工方根据本方的合法利益诉求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约,应约方要及时回应要约,双方按法律法规规范程序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报送集体合同,公布生效集体合同。
(四)检查回顾,完善整改阶段(2015年7月-9月)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对照本级工作目标任务,梳理工作成效,对已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要做好协商主体资格、协商程序、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对不合规范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要针对性指导,要求整改。对未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要***服务、说服引导或执法检查督促其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全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作为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形成政府部门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全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及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典型推广会、开展现场咨询、悬挂宣传条幅、开办宣传专栏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先进典型、法律法规,为推进实施攻坚计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强化工作执行力,加强监督指导检查,确保集体合同制度落到实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届时将对县(区)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做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督导组的迎检工作。
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责任分工
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
调查摸底 | 对工业园区企业、街道、乡(镇)小微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进行调查 | 总工会 | 企联/企协、工商联、人社部门 | 2014年9月30日 |
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调查 | 企联/企协、工商联 | 总工会、人社部门 | 2014年9月30日 | |
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 人社部门 | 总工会、企联/企协、工商联 | 2014年10月31日 | |
工会组织建设 | 总工会 |
| 全年 | |
企业组织建设 | 企联/企协、工商联 |
| 全年 | |
培训辅导 | 培训职工代表、企业工会、行业工会等职工方代表 | 总工会 | 企联/企协、工商联、人社部门 | 2014年12月31日 |
培训入会企业负责人、企业组织负责人等企业方代表 | 企联/企协、工商联 | 总工会、企联/企协、工商联 | 2014年12月31日 | |
培训人社系统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人员 | 人社部门 | 总工会、企联/企协、工商联 | 2015年2月31日 | |
开展协商要约行动 | 总工会 | 人社部门、企联/企协、工商联 | 2015年6月30日 | |
督促职工方报送集体合同,统计数据 | 总工会 |
| 每季末 | |
督促企业方报送集体合同,及时审查备案 | 人社部门 |
| 每季末 |
(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行业协会、商会)
签订集体合同调查表
企业名称 | 职工人数 | 是否建立工会 | 工会主席 | 联系方式 | 是否签订集体合同 | 签订集体合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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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类型:①综合类 ②工资专项 ③女职工专项 ④劳动安全卫生专项 ⑤其它。签订了多种类型集体合同的,请填写齐全。
市、县(区)签订集体合同情况调查汇总表
企业类型 统计项 | 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 | 港澳台商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其它类型 | 合计 |
企业总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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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签订集体合同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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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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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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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