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全市开展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告
南昌市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工作,于2014年10月8日开始,现予公告如下: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五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在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市、县(区)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注:按洪府发〔2014〕16号文规定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单位,不纳入本文调整审核范围内,其2014年度缴费基数审核由市人社局另行发文通知)等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由全市各级负责五险统一征缴公共业务经办的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受理和经办。请用人单位及时与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事宜。2014年基数审核从1月1日起生效,经办机构将按此次核定基数对今年1至10月预征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调整,多退少补。
至2014年11月30日止,仍未送审或拒绝审核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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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1:2014年度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登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