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实行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方便参保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我市已于2013年建立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经在市本级参保单位中推广使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为让更多单位共享网上经办的方便、快捷、优质服务,经研究决定,2014年起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的参保单位中分阶段逐步推行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现将开展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的实施范围和经办内容
为加快实现我市社保业务网上经办全覆盖目标,打造电子社保城市,凡在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参加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向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网上业务经办服务。网上经办业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新增、续保、停保等)申报与受理、参保人员个人参保信息变更申报与受理、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基数审核的申报与受理、用人单位查询和打印单位及员工参保缴费情况等。
用人单位经申请开通网上社保业务经办服务后,可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网上经办业务项目范围内的社保业务的网上申报,由受理窗口网上受理、即时经办;亦可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实现对本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动态掌握。
二、开通社保网上业务经办的要求和申请办法
在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要申请开通社保网上业务经办所需条件为:一是参保用人单位配备了专职的社保经办人,熟悉基本的社保政策和网上申报的基本业务操作,熟悉相应基本计算机应用操作;二是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互联网联网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经办实际,向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系统联网。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经办人向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科提出开通申请,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业务经办科室(窗口)受理后,录入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并打印《南昌市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系统使用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三)用人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签订的《南昌市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系统使用协议书》,向江西省CA认证公司(柜台设于各级社保机构经办大厅)申请数字认证,填写《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四)申请并缴费后,CA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数字证书制作,届时用人单位可至设于社保经办大厅的CA认证公司窗口领取登录证书(U_key)。
三、开通社保业务网上经办的使用费用
为解决开通社保业务网上经办所需的用人单位网上身份认证和确保用人单位信息安全问题,我们与江西CA公司(目前我省唯一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由其提供相应网上办公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用人单位申请并开通使用社保业务网上经办系统,社保经办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的费用为CA认证公司提供的证书介质(U_key)及相应服务费,由申请开通网上业务经办的用人单位直接向江西省CA认证公司缴纳。本着尽量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经与江西CA数字认证公司沟通,议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数字证书的企业用户开通和使用费用:首次注册费380元/个(含介质和一年服务费、证书有效期一年);从使用后的第二年开始,年服务费80元/个;
(二)证书介质(usb key)售后服务:介质质保期为一年,介质丢失后的补办费150元/个;质保期过后介质损坏的补办费150元/个;用户信息更改费50元/次/个。
四、其他事项
(一)网上经办系统经办流程。用人单位经申请开通了网上经办业务后,可登陆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nc.gov.cn/),点击人社局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图标,进入市人社局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插入登录证书(U_key),选择证书名称后进入网上经办系统,按照流程办理社保业务。为帮助用人单位经办人迅速掌握网上经办基本操作,相关经办人员可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中,点击《单位用户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和培训视频进行学习。
(二)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企业事务性负担,提高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平台经办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对于采用数字证书方式通过我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的参保企业,通过上传相关附有电子印章的表格和材料并按规定完成微机操作,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受理成功的,取消报送与网上申报相对应的纸质申报材料。参保企业网上申报成功后,需自行打印相关申报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妥善保存备查;如相关参保企业通过上传相关附有电子印章的表格和材料并按规定完成微机操作后,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应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经办员联系沟通,根据提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并于办理当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和表格(加盖公章)的原件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三)如有用人单位因经办业务量较大需多人经办操作的,可申请同一权限的多个登录证书(U_key),同时也须按前款规定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四)为进一步完善社保业务网上经办系统,优化经办流程,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安排了专门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用人单位在网上经办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反馈,信息中心将及时跟进解决,涉及经办流程或管理系统调整的,将通过网上经办系统予以发布。具体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南昌社保网报业务交流QQ群 322218579
南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 12333转2市本级
东软公司工程师 刘海波 86621069 136****43***
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邓勇亮 86621083 137****1665
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