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4年南昌市家庭服务业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的通知
洪人社发〔2014〕92号
关于实施2014年南昌市家庭服务业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院校,各职业培训机构:
作为家庭服务体系建设中心城市,我市将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就业与培训工作纳为政府民生工程。为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提升我市家庭服务业服务水平,从业人员职业化素养与职业化技能,充分发挥社会培训资源优势,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经研究决定,我市2014年家庭服务业就业培训工作部分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进行,鼓励各类有能力有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现将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把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是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的重要内容。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力求使参训者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项目培训对象:在各类家庭服务机构从事家庭服务和愿意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项目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实操训练、个人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
项目培训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大类:
1、家政服务:住家保姆、家庭管理、家庭保育、家庭日常保洁、家庭烹饪、家庭内部洗衣、家庭园艺、家庭秘书上、家庭护理、家庭宠物饲养,包括钟点工等。
2、养老助残服务:包括社区养老助残服务、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等。
3、部分社区照料服务:社区福利服务、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体系、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服务、社区环境服务、社区保安服务、社区信息化、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等。
4、病患陪护服务:如医院病患陪护、在其他场所的病患陪护等。
5、家庭外派委托服务:搬家服务、庆典服务、接送服务、家庭装饰装修服务、家庭开荒保洁服务等。
6、家庭专业(特色)服务:应用专门知识、技能或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根据家庭需求向其提供在某一领域内的特殊服务,知识含量、科技含量和智力密集型程度较高。如:月嫂、育婴师、家庭教师、家庭医生、家庭顾问、专业陪聊、家政咨询等。
7、其他家庭服务:包括上述方面尚未包括或尚未出现的新兴家庭服务业。
项目培训人数及资金:1900人,补贴金额:700元/人。
项目补贴申领:补贴申领按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洪人社字[2012]723号文件执行。
培训课时均为224课时,补助标准为25元/天8课时;培训期限原则上不低于此学时,培训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培训天数给予。
二、招标对象
南昌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投标竞争。
三、投标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其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项目应为其办学许可范围内的培训项目;具有一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办学经历;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二)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培训教学(实训)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其中理论教室不少于100平方米,实习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设备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教学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培训质量较好,且最近三年来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无违规培训记录。
(四)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培训机构所设培训专业应适应家庭服务业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适应培训对象学习需求,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教材。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投诉等其他违法行为。
(七)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按照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五、投标材料
投标材料包括:
1、2014年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投标书;
2、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招标单位基本情况(办学场地、实训设备、教师上岗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教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学员考勤制度)等证明材料;
4、培训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招标材料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
此外,各投标单位自行制作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的幻灯片或视频资料(包括理论教室情况、实训场地情况、实训设备情况、学生教学情况、拟承担培训工种的师资力量、就业安置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时间最长不超过5分钟,由投标单位负责人在投标现场演示。
六、招标程序
(一)单位申报
申请参加招标的培训单位,持《2014年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投标书》等投标材料(一式四份)于4月7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投标申请(红谷大厦A座七楼0711室,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83986852)。
(二)初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予以取消。在2013年就业培训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培训机构,本次投标不予考虑。
(三)组建评标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邀请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专家、纪检监察部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四)召开招标大会
4月中旬进行招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投标单位向评标委员会陈述本单位办学、培训的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重点对培训机构专业设置、培训条件、机构管理、培训质量和地域进行评议;经评议合格的进行实地勘验,核实设备有关情况。
(五)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查和实地勘验结果,对投标单位综合评审、量化打分,确定中标单位名单。
(六)研究审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对中标单位以及培训任务数量予以审定。召开培训任务部署会议,与中标单位签订培训目标责任书,提出工作要求。
七、结果公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中标单位名单将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八、其它事宜
1、投标日期截止2014年4月7日17时,以完备资料送达为准。
2、培训机构应准确填写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相关信息。申报实施培训专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施专业为准,对未批准开展的专业不得实施培训。
3、对部分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量大、群众培训愿望高的专业如在本次确定专业中未涉及,培训机构可持就业需求分析、市场前景预测、培训课程设置、教学设备配备等内容申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2014年就业技能培训专业中予以确认。
***:2014年家庭服务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投标书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0日
***1:2014年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投标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