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市林业局:
为积极策应核心增长极的打造,大力培养农村特殊专长人才,按照《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332工程实施办法》(洪人社发〔2013〕308号)的要求,今年将选拔一批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进行为期三年的创业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对象分成长型和初创型两类,两类人选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在农村创业发展和强村富民的志向。
(二)在发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领域被社会公认有一技之长。
(三)已在农村创业发展,是农业产业化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创办人或合伙人。
(四)富有社会责任感,愿意用技术专长指导和帮助周边农民发展致富,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
此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成长型创业培养人选标准:特殊专长被社会公认,且具有较高的科技水平,拥有较强的创业人才团队,能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30人以上,带动农户50户以上,年销售额已达到100万元以上,管理经验较丰富,发展潜力较大。
(二)初创型创业培养人选标准:特殊专长被社会公认,且具有一定的科技水平,拥有创业人才团队,能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10人以上,带动农户20户以上,年销售额已达到30万元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发展潜力。
二、培养方式与目标
(一)培养方式
1、创业资金资助。在一个培养周期内,成长型每名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初创型每名可一次性获得6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
2、专题培训引导。每年组织一批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对象赴省内外开展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生态农业等专题培训。
(二)培养目标
经过一个周期的创业培养,使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对象较之培养前,其特殊专长得到充分发挥,技术和管理取得明显进步,农村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基本达到年销售额增长80%以上,农村人才培养数和带动农户数增长一倍。
三、培养对象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县区人社部门按照申报指标对辖区农村特殊专长人才进行推荐,推荐时征求县区农工部、农业局意见,推荐人选须填写《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村、乡(镇)、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县区人社部门汇总报市人社局。
(二)专家评审
由市人社局、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与部分农业专家共同组成评审组,对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公示
市人社局会同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组成考察组对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并在县区人社局网站和创业培养人选所在乡镇政府进行为期七天公开公示。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公示结果初步将考察人选分为成长型、初创型两类。
(四)人选确定
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按分类初定后,由市人社局、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共同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市林业局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申报指标于3月21日前收集申请人填写的《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申请表》(一式四份,A4纸打印,附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A4纸复印胶装并由县区人社部门审验盖章),以及《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各县区人社局,市林业局填写,A4纸打印,附电子版),报送至市人社局外专处。
***:1、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指标分配
2、2014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申请表
3、2014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0日
(联系人:石笑宇 联系电话:83884318)***1: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指标分配.doc***1:创业培养申请表.doc***1:2014年南昌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