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单位名称
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二、工作职责
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指导、管理下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
三、服务内容
(一)劳动政策咨询。为代理单位和代理人员,提供国家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管理方案制定。为委托单位设计制定内部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和方案。
(三)档案管理。负责鉴别、整理、保管、查阅和转递代理人员人事档案,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四)接转社会保险关系。
(五)调整档案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为代理人员办理转正定级、工资套改和调资升级手续。
(六)技术等级和职称申报。按有关规定为代理人员办理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职称报考、评审、报批手续。
(七)人员流动。为重新找到新的接收单位的代理人员办理有关调动(转移)和转递人事档案等手续。
(八)保留原身份。为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职工身份和计算连续工龄。
(九)办理退休手续。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符合国家提前退休年龄的代理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由社保机构通过银行直接发放。
(十)接转党、团关系。按规定为代理人员办理党、团组织关系的接收转移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十一)其它代理事项。
四、服务对象
(一)单位委托集体办理的在岗职工和聘用人员;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
(三)改制、转制企业整体分流的人员;
(四)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协保人员;
(五)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复员退伍军人和接受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毕(结)业人员。
(六)其它需要代理的人员。
五、服务承诺
(一)严格按照《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档案转入、转出、借阅等业务。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把岗位责任写入中心工作规范,档案代理科负责接收档案调入按照规定收取服务对象档案代理费,有关档案代理相关政策咨询回复。档案管理科负责代理人员档案调阅、负责借阅档案调出、负责为服务对象办理退休调取档案、负责为服务对象提取档案记载证明材料复印。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分工合作,并建立对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制度,把责任制列为各科室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首问负责制。对首位接待服务对象***询问的工作人员为服务对象引导到办理缴费、借阅、退休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档案转移、出具证明以及退休手续办结后有关其他方面的后续手续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做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不属于中心业务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并尽可能帮助诉求人找到承办部门。
(四)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对来我中心办事(电话咨询)的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五)建立限时办结制。我中心对单位委托集体办理的在岗职工和聘用人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改制、转制企业整体分流的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协保人员等档案材料齐全的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建立服务承诺制。将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做出明确的承诺,设立咨询投诉电话,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七)建立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种类及责任追究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以严肃法纪,确保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六、收费情况
编号 | 服务项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文件依据 |
一 | 保存人事关系、寄存档案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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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档登记表成本和服务费 | 人 | 1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2. | 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和档案 | 月/人 | 15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10 | 洪价行字[2013]1号 | |||
3. | 介绍表成本费和服务费 | 人 | 1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二 | 技工交流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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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流登记表成本和服务费 | 人 | 1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2. | 推荐交流成功服务费 | 人 | 10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3. | 技工接受单位服务费 | 人 | 30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三 | 招聘招考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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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合招聘招考 | 人 | 25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2. | 委托招聘招考 | 人 | 50 | 赣价费字(1992)第75号 赣财综字(1992)第77号 |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昌市子固路12号(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咨询电话:0791-86611839,
八、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09:00~12:00 13:30~17:00
九、监督电话
0791-866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