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考核依据
考核按照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赣人核发[1995]13号)、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1997]36号)执行。
三、考核备案
市直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于2013年2月底前将所属事业单位《南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计报表》、《南昌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备案表》(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各一式三份,报市人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请各单位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务必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1、《南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计报表》
2、《南昌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备案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附1南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计报表.doc***1:附2南昌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备案表.doc***1:附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年度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