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事指南(二)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事指南(二)
一、办理事项
参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变更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令第259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三、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四、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等材料。
五、办理流程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社保机构审核;
2、经审核,对确需变更登记的单位,社保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3、单位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4、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新证。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
联系科室及电话:
省属企业科:86632612;市属企业科:86616253;
农垦企业科:86621496;非公一科:86632037;
非公二科:86612732; 非公三科:86616347;
非公四科:86616040.
投诉电话:0791-86632695
九、办公地点
南昌市子固路10、12号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