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四)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四)
一、办理事项
提前退休工种审批
二、审批依据
1、《***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2、《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三、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四、申报材料
1、正常情况下提供下列两项材料:
(1)提前退休职工档案;
(2)《提前退休工种认定书》;
2、非正常情况下补充提供下列材料:
(1)1999年6月以前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年限不够的职工需要提供《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档案》;
(2)如企业1999年前有停产、半停产状态,需提供《提前退休工种认定书》上截止期后的职工在岗情况认定表;
(3)档案中调资表有缺失、空白等情况的,须按《企业职工审批操作要点》的要求,补充原始材料复印件如:有工种的调资汇总表、有工种的工资放发表、有工种的营养费发放表。
五、办理流程
1、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填写《提前退休工种审批记录表》一式两份、《提前工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的5号以前,将职工档案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审核;
2、合格的档案次月1号后取回,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计发待遇;不合格的档案当月25日取回,按照《退(补)件通知书》要求补充材料后次月5日以前报送,当月25日取回。
六、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791-83986846
投诉电话:0791-83986851
九、办公地点
局养老保险处办公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七楼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