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35号)、《2012年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赣人社字[2012]2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度全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条件
1、2012年度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严格按新修订的《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各专业评委会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高于通用条件的评审标准
2、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今年仍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条件(试行)》(赣人发[2005]10号)》中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二、关于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1、2012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为2011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2、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市人保局批准延聘的人员,即使没办理退休手续,也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三、关于职称政策
(一)关于考评结合和以考代评
1、从去年开始,我市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实行了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今年仍将实行,考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今年将试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认定工作;
3、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考评结合,即晋升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先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评审。
4、建设工程中级仍按现行方式评审。
(二)关于系列转换
从2012年起,已取得江西省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晋升或转评相应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
(三)关于职称外语
从2012年起,职称外语考试不再设省内合格标准,统一使用国家合格标准。2013年将根据各系列各专业特点,对职称外语条件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放宽或取消部分系列(专业)的职称外语要求。
(四)关于相关职称政策的调整
1、从2012年起,在工程技术系列中增加专利管理专业,在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开展相应的专业技术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华人士,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向我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或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及职(执)业资格考试。
四、关于材料审核和评审的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7号),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等各环节工作,材料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申报材料一律由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县区(开发区、新区)所属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县区(开发区、新区)职称工作部门汇总统一报送,个人报送的材料市职改办将不予受理。
3、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须先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方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实行评审或认定。
五、关于职称评审
1、各专业评委会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章程》开展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高评审结果的公信力。要在审核的通过比例范围进行评审,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实行比例控制,从严控制通过率,提高评审质量。鼓励各评委会创新职称评价手段,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评价辅助手段,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2012年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率在2011年的基础上下调5-10个百分点。
2、各专业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在开评前7天向市职称办呈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方案,明确参评人员情况、时间、地点、组织、程序、评委需求等内容,经市职称办批复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在评委会结束后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退还、交接工作,不得遗失或毁坏。在材料交接过程中,应有完备的手续。
六、关于时间要求
1、今年全市各专业评审工作原则上要求11月底之前结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也要求在十一月底前完成。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并按程序将相关材料报至市职改办。
2、全市受理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详见《二0一二年南昌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中、小学教师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3、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另行通知。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各单位一定要强化廉洁意识,加大对违反职称政策与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严把职称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关,严格遵守国家和省里制定的政策规定,严禁擅自降低评审的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严禁超出管辖范围受理申报评审材料。全市职称工作者要严格要求自己,按照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职称工作的公平、公正,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〇一二年南昌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职称 有关问题 通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发 ***1:二0一二年南昌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