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全市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工作任务分工》(洪效能办[2012]5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根据本局职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防治腐败。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做到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发布、历史信息适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和权威。充分发挥人社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等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制,拓宽申请受理渠道,便于群众申请、咨询,努力为申请人提供宽松、快速、优质、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提高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答复和办理水平。
(四)做好局网站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局网站管网和办网水平,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针对性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寻找突破点,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及时加以解决,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自觉对照本《方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全面剖析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基层和企业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6月完成)
(二)自我整改阶段。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12年8月完成)
(三)督促检查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2012年10月完成)
(四)总结提高阶段。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工作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要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为着力点,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2012年12月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重要举措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对照本《方案》的工作内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强化监督。要按照《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洪府厅发[2010]112号),加强组织协调,适时地开展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同时,要强化舆论宣传,采取专栏、专版等形式,强化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实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尤其要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在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