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2年度江西省家庭服务重点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人社字〔2012〕346号
关于转发《2012年度江西省家庭服务重点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江西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江西省家庭服务重点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家庭服务重点企业(单位)创建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市场导向,加大政策扶持,激励创新发展,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为主,积极申报,争取把我市重点家庭服务企业推广出去,在全省,甚至全国造成影响力。
二、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或品牌拥有机构,可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或企业自行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2012年度江西省家庭服务重点企业申报表》(***1),符合申报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条件的同时填写《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和全国知名家庭服务品牌申报表》(***2),经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工作联系点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工作联系点申报表》(***3)上报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审核并上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1、《关于印发2012年度江西省家庭服务重点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家服〔2012〕2号)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俸巧丽 万长亮
联系电话:83986852(传真)
***1:赣家服〔2012〕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