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签订养老保险银行缴费协议的通告
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简化缴费程序,更好地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处将采用银行代缴的方式征收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2年5月14日起,在南昌市本级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和我处签订银行缴费协议,签订协议后,养老保险费统一通过南昌银行市区各网点代缴。
二、从2013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费全部在南昌银行网点缴费。
三、办理银行缴费的流程
(1)南昌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子固路10号)非公有制一科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养老保险银行缴费协议签订手续。
(2)南昌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委托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费协议》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年之内不允许变更,以后可以每年按同一缴费档次直接到南昌市区内各南昌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3)南昌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请更换缴费档次的,须到我处办理变更手续后,再到南昌银行进行缴费。
四、本年度尚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已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尽快到我处办理银行缴费协议签订事项。
联系电话:86612312 86631634 86632037
特此通告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