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开展督导的通知
关于对全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开展督导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人社字[2012] 51号)和《市效能办关于对全市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开展督导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局效能办决定近期对局属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第一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任务
了解掌握局属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开展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下一阶段工作。
二、督导对象
局属各单位。
三、督导时间
督导时间安排在2月27日,为期1天。
四、督导内容
(一)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否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应责任分工;
(三)是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是否向社会公布了活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单位领导对集中整治活动的认识和重视情况,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的熟悉情况,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知晓情况;
(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举措及成效,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五)对开展好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五、督导方式
(一)查阅资料;
(二)随机抽查;
(三)实地走访;
(四)反馈情况:督导结束后,局督导组要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情况,尤其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六、督导组组成
督导工作由局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
七、督导工作要求
(一)督导组要认真细致、深入扎实地开展督导工作。既要全面掌握局属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深入群众,切实找准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注重实效,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走过场,务求督导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明工作纪律,廉洁督导。
(二)请局属各单位按照《市人保局效能办集中整治活动督导工作安排》的时间,由一名单位领导及具体负责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工作的同志带好迎检材料到督导地点接受督导。督导结束后,请各督导组将督导汇总情况于2月28日前书面报局效能办(联系人:张桂花;联系电话:0791-83986851,邮箱:zghzyzjh@sina.com)。
(三)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局效能办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对照此次督导的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市人保局效能办集中整治活动督导工作安排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