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执行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执行复核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1]5号)及洪人社字[2011]474号文《关于做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复核工作,尽快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复核工作从2012年2月底3月底结束,2012年4月统一执行新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二、复核方式
由主管局统一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填写好执行洪人社字[2011]474号文《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复核明细表》(表格,一式四份),同时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后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审核表及总表》原件各一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所批准的总量内进行复核发放到位。
三、其他事项
凡是在2012年3月底之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未审批的单位,待审批完成后,及时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联系。
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
2012年2月9日
***1:单位执行洪人社字[2011]474号文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复核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