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员办理档案调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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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1、代理人员办理人事关系转移必须具有国家职工身份且按规定交纳了代理费。
2、调入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凡属关、停、并、转、改制、破产等类型企业原则上不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3、跨地区调动,需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或具有人事权的代理机构部门出具调动、转移函。
4、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后,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在回执单盖章确认,当事人持回执单来我中心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5、档案需通过机要转送的可由我中心办理,邮寄机要费由代理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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