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洪劳社字[2009]23号
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对我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科学考核评分,更好地推动我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我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评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考核对象
1、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处、局机关党委、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处、局劳动工资处、局职业培训处、局劳动仲裁监察处、局养老保险处、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局医疗保险处;
2、市就业处、市社保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市工考办、市劳动监察处、市技术工人交流中心、市医保处、市失保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职业培训中心、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实训中心。
二、评选先进单位
1、按局各处室的考核得分排序,评定前三名为“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先进单位”;
2、按局属各单位的考核得分排序,评定前三名为“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先进单位”。
3、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先进单位”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表彰。被考核对象考核得分及评先情况作为本单位(处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机关效能年 考核评分细则 通知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印发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单位(处室)名称
考核 项目 |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一、 制定 实施 方案 情况 | (一)局属各单位 1、召开会议,研究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关工作,有会议记录,得2分; 2、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得2分; 3、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得4分;将活动实施方案于2009年2月18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得2分。 (二)局各处室 1、召开会议,研究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关工作,有会议记录,得4分; 2、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学习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得6分。 | 10 | ||||||
二、 进行 动员 部署 情况 | 局属各单位召开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本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部署,得6分。 | 6 | ||||||
三、 组织学习情况 |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和吴新雄省长***精神,有学习记录的,得2分; 2、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余欣荣书记***精神,有学习记录的,得2分;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和胡宪市长***精神,有学习记录的,得2分; 4、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有学习记录的,得2分; 5、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我市近年出台的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有学习记录的,得2分。 | 10 | ||||||
四、 开展主题讨论情况 | 组织本处室、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紧密联系本岗位、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开展主题讨论,深刻反思和查找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存在的问题,有讨论记录和讨论情况小结的,得10分。 | 10 | ||||||
五、 广泛 征求 意见 情况 | 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等内容,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局行风义务监督员、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本处室、本单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与建议,有相关书面材料的,得10分。 | 10 | ||||||
六、 认真 查找 问题 情况 | 1、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汇总个人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对意见、建议和现象、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的,得6分; 2、4月10日前,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重点是征求意见建议、查找存在问题和初步整改措施情况汇总后报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得4分。 | 10 | ||||||
七、 集中 整改 问题 情况 | 1、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整改内容进行分工的,得4分; 2、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 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书 对不能整改的要说明正当原因和理由,得8分。 | 12 | ||||||
八、 重点 工作 完成 情况 | 局办公室负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机关绩效考评方案,结合年终考核进行绩效考评、负责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局属业务经办大厅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按规定完成了重点工作的,得12分;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完成重点工作不好的,得6分;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完成重点工作的,不得分。 | 12 | ||||||
九、 活动相关材料报送 情况 | 1、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小结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于2009年2月25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 2、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小结和第三阶段工作安排,于2009年10月28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 3、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小结和活动工作总结,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 4、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广泛征求意见情况及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 5、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认真查找问题情况及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 6、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集中整改问题情况及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 7、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重点工作情况及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2分。 | 14 | ||||||
十、 活动自评分 情况 | 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评分细则》对本处室、本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自评分,将自评分表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6分。 | 6 | ||||||
合 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