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劳社字[2009]15号
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机关效能年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日印发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
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机关,促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2009年在全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方案》)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这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重点,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我局机关效能和影响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促进我局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运行机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使我局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行职责能力明显增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
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范围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方案》的要求,我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和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今年1月开始至年底为止。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至2月28日)
1、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关工作;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任务分工;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要制定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009年2月18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3、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和吴新雄省长***精神,学习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余欣荣书记***精神,学习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和胡宪市长***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市近年出台的机关效能建设的制度、工作纪律等。
4、开展主题讨论。紧密联系本单位、本岗位、个人思想、工作作风,深刻反思和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存在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全局系统上下营造人人讲效能、个个讲正风、处处抓效能、事事求效能的浓厚氛围。
5、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要对照省、市“三个至少缩减30%”和“七个减少”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摸底工作,仔细查一查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多少、行政审批环节有多少、单项行政审批时间是多长,结合实际,拿出具体的缩减和整改措施,真正把省、市的要求落到实处,自查摸底情况于2009年2月18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等内容,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开展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建言献策活动,在南昌劳动保障网开辟“效能建设专栏”、“效能建设大家谈”栏目,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度,我局将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认真查找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汇总个人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召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会议,对意见、建议和现象、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月上旬,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重点是征求意见建议、查找存在问题和初步整改措施情况汇总后报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整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内容进行分工,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注重解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及机关效能影响发展的问题。主要解决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官僚主义、推诿扯皮,特别是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时间过长的问题;二是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小鬼难缠”、“中梗阻”的问题;四是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的问题;五是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六是服务意识和态度较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七是缺乏诚信、失信失诺、“新官不理旧事”的问题;八是“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应酬过多的问题。
4、突出重点工作。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按照全省《决定》、《通知》和省市《方案》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突出抓好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落实,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局办公室负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局属业务经办大厅服务水平。
4、局办公室负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局效能办负责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6、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机关绩效考评方案,结合年终考核进行绩效考评。
7、局办公室负责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
8、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总结提高。要对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总结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及时纠正。要根据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总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新路子,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2、全面考核。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局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将全面进行绩效考核。
3 、进行表彰。机关效能年活动结束后,局里将召开总结大会,总结交流经验,改进工作和不足,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富有成效地推动我局机关效能建设上新台阶、新水平。
三、组织领导
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和局党组的具体工作安排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捷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机关效能年活动。
1、明确责任。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年活动,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负总责。
2、加强督查。局领导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组织明察暗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各部门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单位、各部门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分析小结,连同下阶段的工作安排打算,一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统筹安排。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切实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与全面落实今年民生目标任务,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4、宣传造势。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力推进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实现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为推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效能年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分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材料组、组织实施组、督导考核组,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材料组,组长:韩斌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效能年活动各个阶段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机关效能年活动信息简报工作;负责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负责制定表彰和奖励先进的组织实施;完成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实施组,组长:邓健
工作职责:按照南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抓好机关效能年活动三个阶段工作的实施;负责抓好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落实;负责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完成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督导考核组,组长:徐瑞荣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我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工作方案;负责局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监督检查,做好明查暗访,收集受理意见、建议和投诉,督促整改等工作;负责全局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完成局机关效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