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洪劳社字[2008]132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全市各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以深入实施“双创”战略,大力推进民生工程为主线,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措施、规范操作程序为重点,围绕着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劳社字[2008]4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以人为本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检验实际工作成效,评选出先进劳保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社区平台方面。
具体内容见《南昌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考核评比标准》。
(二)就业转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方面
具体内容见《南昌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收失业人员管理考核评比标准》。
二、工作安排
分二个阶段进行:
1、县、区检查阶段(9月15日至9月25 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劳动保障事务所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对检查符合要求,工作开展好的劳保所,将推荐名单和材料于2008年9月28日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区平台办。
2、市局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5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台办根据各县、区平台办推荐的名单和材料,组织各县、区平台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采取“听、查、看”的办法进行考核打分,依照先高后低的原则确定先进。
3、就业转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考核,只对城区劳动保障事务所接纳了在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管理考核。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评比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布置安排,在县、区检查阶段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此次考核评比工作顺利进行,以便年终统一表彰和授牌。
具体考核评比时间另行通知。
附:
1、南昌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考核评比标准。
2、南昌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收失业人员管理考评比标准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
南昌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收失业人员管理考核评比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