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劳社党字[2008]33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
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并制订了《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08年7月15日
主题词:印发 贯彻落实 九届五次全会 实施意见 通知
抄 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印发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
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绩和经验,精心谋划了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三抓三促”的工作主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双创”战略,加快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在更高平台上实现更快发展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三抓三促”为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双创”战略,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加快培育创业主体,努力扩大城乡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强化劳动保障维权。在高的起点、高的标准、高的平台上实现劳动保障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事业创新。
2、目标要求。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民生工程的各项任务。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确保100%。
以下12项指标,力争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30%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确保7.27万人 (年度计划,下同) ,力争9.45万人;
——城镇净增就业确保3.98万人,力争5.17万人;
——“4050”人员就业确保0.77万人,力争1万人;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确保3.2万人,力争4.16万人;
——向省内转移农村劳动力确保1.59万人,力争2.06万人;
——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确保96.7万人,力争 125.7万人;
——工业园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确保8.9万人,力争11.5万人;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确保1.1万人,力争1.43万人;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保53.81万人,力争69.9万人;
——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52万人,力争67.6万人;
——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确保14.5万人,力争18.8万人;
——城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确保58万人,力争75.4万人;
其它各项民生工程指标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和超完成年度计划。
二、统筹城乡就业,努力实现就业比较充分
3、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搞好就业再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对接,建立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和工作机制。采取***调度、督促检查等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逐步形成就业专项资金的制度性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规范灵活就业形式,有效拓宽就业渠道。
4、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对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实施援助。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开发适用性强的创业项目,指导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及时***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和“一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建立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失业。制定即时援助预案,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5、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它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其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各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组织的服务行为,鼓励各职业中介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平台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援助。
6、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以***工为园区招工难为主线,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地企业、工业园区就业创业这个战略任务。按照“一个中心、二个合同、三项管理、四个对接机制”的要求,强力推进就业招聘合同、定向就业培训合同,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账、工业园区和企业用工需求台帐、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管理台帐等工作,年底实现全覆盖,切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金蓝领”培训工程,力争使培训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一使用培训券、统一定点授牌、统一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实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直补政策。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公共服务,免费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服务。,
三、推进创业促就业,实现创业与就业良性互动
7、健全创业促就业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拓展培训内容,实现培训对象、服务区域、培训内容、培训方式 “四个延伸”,广泛采用案例剖析、互动教学、创业者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2008年培训创业学员6000名,帮助其中2800人实现自主创业,创业率达到47%。全面提供创业指导,多渠道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集中展示。着力推进创业孵化。力争规划建设2个创业孵化园,打造10条创业一条街,高标准、高起点完成南昌市劳动保障局、安义县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安义创业孵化街的建设。扶持建立100家创业示范店,做好1万个创业项目的征集开发工作。
8、扶持创业促就业。加大小额贷款向街道社区、大中专院校、科技园区、孵化基地的延伸与对接力度。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有创业项目的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复员军人、农民进城创业者、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给予扶持。大力推进创建信用社区工作,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创业的作用,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合伙就业的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帮助其创业发展。
9、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5+1”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推进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升劳动者就业素质。进一步完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建立技工学校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引导毕业生到省内工业园区就业。建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诚信评估体系。
四、统筹城乡社会保险,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助
10、努力扩大覆盖范围。突出工业园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两个重点,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切实做好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力争接续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制,全面推进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坚持社保稽核——劳动监察——法院强制执行三家联动,一体化运作。通过系列措施,不断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11、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城镇未成年人、低保人员和困难群众为重点参保群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动员和发动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使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有一个新的突破。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院、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网络联通,为参保居民缴费、就医、结算提供一个良好平台。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医德医风和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情况的考评。
12、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建立和完善农垦企业正常缴费机制,提高农垦企业收缴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做实个人账户工作,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加快失业预警制度建设步伐,加强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完成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13、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检查。完善和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运行情况评价体系,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建立和推进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挤占挪用和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五、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构建企业与劳动者“双赢”的维权格局
14、加强劳动关系协调。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实现年底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积极稳妥地做好工资分配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严厉打击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拒不参加社会保险、非法招用未成年工、职介机构欺诈求职者、技术工种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程,开展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大力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和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在企业聚集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15、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劳动保障维稳工作预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探索建立维稳长效工作机制。
六、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16、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中心,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重点,按照“服务功能多元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方式人性化、服务程序一体化”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高起点打造公共实训平台。根据产业结构的特点,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建立数控技术、现代模具制造、应用电子技术、冷作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面向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放的公共实训实体。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继续做好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星级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协管员星级评定工作,
17、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金保工程统一规划,社会保险和就业信息分开建设的模式,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网和就业信息网,实行社会保险业务网络化经办和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及异地离退休人员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加快城镇、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建设,实时掌握全社会劳动力就业、流动变化情况。办好各级劳动保障门户网站,丰富12333咨询电话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投诉举报、业务受理、社会保险账户查询等服务,
18、加强劳动保障调研。深入开展劳动保障重大问题研究。围绕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及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调研工作机制。着重对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九届五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精细做事、大气谋事、和谐共事”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回访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制约,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不断加强窗口服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职业服务向情感服务、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的转变。
七、强化督促检查,为实现新跨越提供组织保障。
20、坚持领导挂点。局领导及各职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挂点1—2个县(区),对“民生工程”及各项劳动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各县(区)在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纠正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1、坚持定期调度。“民生工程”各工作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小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总结全市“民生工程”月度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部署安排下月工作。
22、坚持按月通报。综合办公室按月对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专项目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交流各地工作经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按月编印《全市“民生工程”劳动保障专项指标完成情况通报》,直送各县(区)主要领导和人事劳动保障局。
23、坚持督促检查。局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县(区)进行督查,必要时召开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推广典型,促进面上工作。
24、坚持考评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年中、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中,各县(区)每半年对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局工作小组,在自查的基础上,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对各县(区)半年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检查考核和社会测评。年终,组织若干考评考核小组,深入各县区,开发区,对照《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项目推进方案》,采取听汇报、看报表,组织座谈等形式,逐项考核,综合评比、年度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