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
12月28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联合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实施意见》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部署了我省改革工作任务,标志着我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各市、州人社、财政、国资部门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及省管国有企业人资部门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事关全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事关每一名国有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积极性,实现国有资本做大做优做强,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宏观指导、出资人监督管理、企业自主决策的三位一体分配监管调控体系,构建更加公平合理有序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格局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涉及改革的部门或单位要全面梳理所属国有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到底数明确、权责清楚、监管有效,确保我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改革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是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向本级政府和主管单位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争取尽快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二是各级人社、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密切沟通,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强化对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共同抓好落实。三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国有企业职工正确理解和支持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改革更符合我省实际,让政策更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