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2019年度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划的公示
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对2019年度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划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同意开展省级表彰活动5项、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活动17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活动16项。现公示如下:
一、省级表彰活动5项
1.青海省文学艺术奖;
2.青海省科学技术奖;
3.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青海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5.青海省脱贫攻坚奖。
二、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活动17项
1.全省党政办公厅(室)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全省思想宣传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6.青海新闻奖;
7.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8.青海省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青海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0.青海青年***奖章;
11.全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委(团支部);
12.青海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13.青海省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支教教师(临时项目);
14.全省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优秀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临时项目);
15.青海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证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临时项目);
16.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批临时项目);
17.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批临时项目)。
三、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活动16项
1.西宁市劳动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
2.西宁市城东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3.海东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海东市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海西州科技创新奖;
6.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奖;
7.德令哈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8.海南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9.贵南县优秀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0.共和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1.海北州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2.海北州劳动模范集体、劳动模范个人、先进工作者;
13.玉树州优秀援青干部;
14.玉树好人;
15.黄南州社会治理优秀地区、先进集体表彰奖励;
16.黄南州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在全省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传真):0971―8258201
邮箱:qhbzjl@163.com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路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邮编:810008)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