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级职工医保定点资格申请医药机构现场评价及拟准入情况公示
省级职工医保定点资格申请医药机构:
根据《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办法》(青人社厅发〔2017〕130号)等文件规定,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于8月14日至23日,对235家符合条件的申请医药机构进行组织专家组逐一开展了现场准入评价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量化打分,现将考评结果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及按青人社厅发〔2017〕130号规定达到准入标准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9月5日止,共7天;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或相关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名反映。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374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医保 “放管服”改革,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举措,决定对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2018年1月按青人社厅发〔2017〕130号文件规定纳入西宁市医保定点范围,并向我局提交省级定点资格申请的66家医药机构免去准入评价的现场量化评分、按比例纳入的环节,将与2018年度新准入医药机构一并签订协议的方式纳入省级职工医保定点范围。
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机关党委(纪委)0971-8258270
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0971-82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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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职工医保定点拟纳入准入名单(医院)
2.省级职工医保定点拟纳入准入名单(诊所等)
3.省级职工医保定点拟纳入准入名单(药店)
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