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确定的全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省级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2〕216号)精神,经组织专家组认真评审,拟推荐14个县为青海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现予公示:
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县
海东地区:民和县、互助县、乐都县
海西州:乌兰县、都兰县
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
海北州:祁连县、海晏县
黄南州:尖扎县
果洛州:玛沁县
玉树州:称多县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1日-1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欢迎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进行反映。
受理单位及电话: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 0971-6320382
青海省就业促进会 0971-6119605
青海省就业服务局 0971-6119079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