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省金保工程管理办公室: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对全省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青审计调〔2012〕10号)精神,省审计厅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现就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审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限要求紧、质量要求高,各地区、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审计调查工作负总责,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要求,超前谋划,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审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认真搞好自查。各地区、部门要按照本次审计调查工作重点内容(见附二)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全面分析检查信息化项目建设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形成自查报告。同时认真填报《全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建设项目调查表》和《信息部门组织管理控制的基本情况调查表》(见***三,可从www.qhhrss.gov.cn)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审计调查工作做好全方位准备。
三、要严格审计纪律。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和信息化主管人员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按照“摸清底数,揭露问题,促进管理,完善制度,推动发展”的要求,自觉遵守审计工作各项纪律,为审计工作人员提供真实、完整、有效、全面的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资料,坚决杜绝出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拒绝、阻碍审计检查的问题发生,及时向审计工作组提交审计承诺书,并提供工作便利。
各地区、部门的信息系统项目审计调查自查报告和《全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建设项目调查表》、《信息部门组织管理控制的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套)及分管信息系统主要领导、信息系统负责人名单请于2012年7月26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杨延风处,联系电话:0971―6309316。在自查过程中或填报相关表格时,如有疑问请与省审计厅王东立联系,电话:180****6096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