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2〕20号)的要求,经自下而上评选推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在本单位、本地区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报当地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煤炭企业主管部门等审查和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报全国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下列单位和个人拟评为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
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
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尔矿采煤队长 赵 成
青海西海煤电有限公司默勒分公司副经理 宋春宇
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
青海省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孟庆文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6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7月6日前来电来函。
联系电话:0971―6131083或6362269
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