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海省拉面经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动“青海拉面”提档扩面升级,充分发挥拉面经济带动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我省农牧区劳动力积极投身拉面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双创”工作安排,决定举办全省“拉面经济”创新创业大赛,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积极搭建青海“拉面经济”宣传展示平台,持续扩大“青海拉面”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充分发挥“拉面经济”促进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拉面品牌和龙头企业,树立和提升“青海拉面”的整体形象,不断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牧民增收致富,推动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发展。
二、大赛主题
打造青海拉面 促进就业创业
三、大赛时间
2017年8月至9月
四、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以拉面创新创业项目为参赛主体,以注册成立的拉面经营企业为参赛单位,凡具有青海户籍且符合以下参赛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报名参赛。
(一)2015年6月1日(含)以前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机构或个体工商户;
(二)企业主要从事“青海拉面”或“拉面经济”相关产业,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的成长潜力;
(四)企业有融资需求。
五、组织方式
大赛分为各地选拔推荐项目和总决赛两个阶段。
(一)各地选拔推荐项目(9月10日前)
拉面经营重点地区人社部门要大力宣传推介,积极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选拔推荐特色明显、潜力较大、有提档升级实力的拉面及其相关产业企业参赛,于8月30日前按照推荐名额向大赛组委会推荐总决赛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见***),如有的地区出现推荐名额不足或推荐项目质量不高等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一调剂。
(二)总决赛(9月下旬)
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于9月下旬组织实施,参赛项目重点围绕商业模式、团队建设、盈利模式、融资计划、拉面品牌建设推广、拉面新品研发、拉面相关产业延伸等方面进行重点推介,专家评审按照比赛规则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打分,依据得分确定比赛名次。
六、奖项设置
总决赛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5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3万元;
此外,其他优秀参赛项目,还可获得以下支持:
1.组织新闻媒体对项目进行宣传报道;
2.提供免费创业指导和金融咨询服务;
3.安排与投融资机构进行项目对接洽谈;
4.对大赛优质创业创新客户和项目,按照授信政策和权限提供优先受理、优先评估、优惠利率等信贷支持。
七、工作要求
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组织开展好“拉面经济”创新创业大赛作为贯彻落实全省“拉面经济”推进工作会议的实际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重点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利用组织开展“拉面经济”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利契机,积极宣传我省扶持拉面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引导更多农牧区劳动力从事拉面经济。
请各地于2017年08月05日前将本地区负责“拉面经济”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上报至大赛组委会。
联 系 人:丁 伟 陶 丽
联系电话:0971-8258566 8258560(传真)
***:青海省“拉面经济”创业大赛推荐项目名额分配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27日
***
青海省“拉面经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 | 推荐名额 |
西宁 | 3 |
海东 | 9 |
海北 | 2 |
海西 | 2 |
海南 | 2 |
总计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