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武警青海总队:
《青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2017年3月1日
青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扎扎实实”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各项政策规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一)从严管理表彰项目。坚持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并重的原则,从严审核报批表彰项目,严格控制项目的奖项设置、表彰周期、名额规模,切实规范经费管理使用、物质奖励标准等内容。健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更新项目。研究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设立条件,逐步清理系统内项目,能合并的合并,能撤销的撤销,确保项目为全省中心工作服务。(责任单位: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
(二)规范开展表彰活动。研究建立按年度有计划实施表彰项目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表彰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试行开展表彰活动前报备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表彰活动后报备表彰决定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二审二公示”制度,按照评选条件、标准、程序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责任单位: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备案。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办法备案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对尚未备案、以及不完善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尽快制定完善,年内全面完成管理办法备案工作。(责任单位: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劳模管理和服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劳模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劳模困难帮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从省级劳模、先进工作者、记功公务员中选派优秀干部赴省外开展疗养活动。(责任单位: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纪律处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督工作机制,监督表彰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违反政策和不按批准内容开展活动等行为。(责任单位: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经济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六)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省部级先进模范人物的突出事迹,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青海精神,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新青海提供共同精神支柱和强打精神动力。严禁各类媒体报道违规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查处参与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媒体。(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七)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政策宣传,明确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要求,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依规、从严规范开展活动。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政策研究,研究表彰项目的表彰规模、奖励标准等内容,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全省表彰项目分类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表彰奖励工作。(责任单位:省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