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孔永秀等29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你院2014、2015、2016年高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研究,批准孔永秀等29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2014年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9名)
讲 师5名
孔永秀 王 虹 张得忠 周德贤 金秀珍
实验师2名
杜晓凤 乔亚春
助理讲师2名
安镜羽 郭晓嘉
任职资格时间从2014年12月起计算。
二、2015年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名)
讲 师4名
马玉梅 王泉月 李 彬 马丽英
实验师1名
吴丽华
助理讲师2名
唐 佳 王生艳
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2月起计算。
三、2016年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3名)
讲 师3名
年庆婷 苏 磊 马小莹
实验师2名
朱孝华 杨 燕
助理讲师8名
丁晓红 曹梦洁 薛 昕 朱明虹 马香莲
蔡庭林 白 洁 付 飞
任职资格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请你院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岗位晋升、变更等相关手续。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