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省级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资料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各医药机构: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开始收集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的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详见青海省人社厅门户网站2016年5月19日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办法(试行)》通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0日,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或个人请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将申报资料递交到省医保局定点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明
联系电话:8217974
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22:42: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