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和2015年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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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安厅,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24号)和《关于2015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0号),我省有5人考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1人考取二级翻译资格, 5人考取三级翻译资格。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办理。证书办理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6月25日,办理证书时,需提交考生准考证(原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考生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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