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号),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国家级合格标准为: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我省有45人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其中,程序员1人、网络管理员1人、软件设计师6人、网络工程师20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7人、信息系统监理师2人、电子商务设计师1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6人、网络规划设计师1人。
为鼓励广大考生积极性,促进我省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的提高,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我省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级别省内合格标准为:高级资格总分不得低于127分同时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5分;其他级别总分不得低于85分同时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5分。按此标准,全省有41人达到了省内合格标准。其中程序员1人、网络管理员2人、软件设计师4人、网络工程师10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5人、信息系统监理师3人、电子商务设计师5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6人、系统架构设计师1人、网络规划设计师4人。
现将201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国家级合格人员名单和省内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合格人员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为2015年11月;任职资格证书由青海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