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6〕10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项目申报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项目重点。请各有关单位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中国制造 2025,结合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金融和我省急需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高原医学、现代生态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防震减灾等领域的创新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本次申报将试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请各有关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索取账户及密码,建议用火狐浏览器登录。
(三)登录后,各单位可按权限建立分配下级账户,由下级单位或留学人员录入具体申报数据,再逐级审核上报。***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四)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添加QQ群(305749430)咨询解决。
(五)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请各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审核通过后经由申报系统报送我厅。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完成系统报送后,各单位须同时报送审核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申请表、汇总名单),申请表从申报系统导出,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406396188@qq.com)。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2015年度受项目资助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2015年度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一式两份。
(三)各单位于2016年3月3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过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306624
联 系 人:马鸿荣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