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到村任职服务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关于印发
一、申报对象
历年选聘的、目前仍在岗服务的全省统一选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时限:上半年于6月30日前、下半年于10月31日前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到村任职服务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资金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单位,以正式上行文格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拨付社保补贴资金的请示性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1、单位开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款收据”,同时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
2、上年度(次度)本地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凭证的复印件。
3、在岗服务人员花名册。
四、几点要求
(一)做好思想动员,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耐心细致地做好基层服务大学生的思想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让基层服务大学生切实了解政策意图,确保在岗服务的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全部办理社会保险。
(二)认真摸清底数,做好资金测算。申请资金前,各地要认真对本地区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情况进行一次详细调查,摸清服务人员底数,协调当地社保部门做好资金测算,确保申请资金额度准确,及时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三)完备申报材料,把握时限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有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省厅提出申请,以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服务人员社会保险费及时缴纳。各市(州)要加强督促,确保各县按时申报社保补贴。各县每半年申报一次在岗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逾期不申报的,下半年不予补报,服务人员的社保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所在县承担。
联系电话:0971―6306314
青海省选派高校毕业生 青海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到村任职管理办公室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5 年 5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