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1号)规定,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经研究,确定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省内合格标准为45分。
对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人员,核发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对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继续核发省内合格证书。请各厅局人事处和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底统一组织到我厅办理证书。办理省内合格证书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