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机关党委开展2016年度党建综合检查考核
1月16日至20日,省人社厅机关党委组织党建综合检查考核组对1个党总支、28个党支部,开展2016年度党建综合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组以《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省人社厅党建工作要点》、《省人社厅2016年党建工作任务台账》为依据,量化考核标准,围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等4个方面的内容,采取“一听、二谈、三看、四反馈”等方式,在听取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关于2016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个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的基础上,仔细查阅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台账、支部学习记录、党员学习资料、对党建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询问核实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员开展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各党总支、支部的工作实绩。
考核过程中,考核组现场进行点评,指出工作亮点,提出缺点和不足。考核结束后,机关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改进的目标要求,并形成书面督查通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整改提高,并以此考核为契机,总结经验,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断抓好基层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