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近日,省人社厅发布《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在国家人社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基础上增补乙类药品共241种,其中:西药132种,中成药109种。调整后,我省药品目录共有药品2733种,其中:西药13***种,中成药1369种,较2010年版药品目录增加209种药品,增长8.3%。
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理的医疗保险权益,规范医疗保险用药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省人社厅根据人社部的安排,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历时7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我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坚持维护群众健康、保障临床用药需求、专家评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制定调整方案、组建专家库、药品分类分组、开发投票软件、组织专家投票、咨询论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人社部备案审核等程序,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本次调整呈现以下五方面的特点:一是工作程序严谨规范。严格按照《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程序、步骤进行,特别是在评审过程中组织专家初选、组织咨询专家论证初选结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再组织专家遴选、组织咨询专家论证遴选结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充分体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规范性。二是评审过程廉洁保密。药品评审工作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工作人员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投票专家全部签订《无利益冲突声明》和《保密承诺书》,确保工作人员和专家不向药企透露有关评审内容、不与药企有利益关联、不与药企进行私下讨论;药品分组、抽取专家、组织投票等工作在全封闭状态下完成。三是药品数据准确全面。严格按照人社部提供的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注册的药品作为药品基础库,不接受企业申报。经过反复比对、交叉审核,确保药品数据库信息准确无误。四是增补品种合规合需。本着专家投票和咨询论证行政部门不得干预的原则,临床医疗、医学、医药专家在综合考虑临床用药规范、医疗保险基本规律以及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等因素,根据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和我省疾病谱进行选择药品的投票工作,丰富了我省药品目录品种,基本满足了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五是投票方式创新高效。此次药品目录评审工作,改变了以往手工操作投票模式,在专家对药品进行初选和遴选过程中,采用了运用计算机软件系统投票的方式,即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加了投票结果的精准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我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构,适当扩大了目录范围,切实保障了参保群众用药需求,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尽快做好目录药品的申报和匹配、医保业务系统的更新等工作,确保参保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药品目录调整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