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提供遵循,奠定了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的目标任务,改革内容、配套举措、工作要求。从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省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扩大到100种以上,复合式支付方式的基金支出占比达到80%。2018年巩固并扩大按病种付费的范围,不断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在总结按病种付费经验的基础上,在西宁市和海东市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工作。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省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重点保障“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紧密型医联体内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由下一级医疗机构转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医保起付线连续计算。
《方案》的出台将对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将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