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初选结果已通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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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省人社厅组织临床医学、医药和医保等方面的资深权威专家,对药品初选结果进行论证。论证重点是:初选药品中是否存在具有保健功能的药品、是否已列入诊疗项目中使用的药品等与药品目录调整要求、原则不相符的情况。专家严格遵循药物经济学规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反复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了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并明确提出了的论证意见。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加快工作进度,根据人社部对36种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的要求和咨询专家论证结果,尽快整理完善遴选药品库,在确保准确无误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我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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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2:42: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