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非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11月以来,省人社厅组织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对148家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工作,市州检查出问题37条,省厅抽查出问题13条,处罚8家,解除服务协议1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支出管理,确保了医保基金合法合规支出,打击惩处了违纪违规行为,保障了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检查内容全面细致。省人社厅聚焦参保群众待遇兑付、医保政策正确执行、医保基金合规支付、医疗行为合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参保群众意见,重点对基金安全、社保运行和医疗服务三方面14个要点进行了检查。
二是检查方式灵活多样。通过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提前通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调阅病例与走访患者相结合的方式,在前期检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力量,有重点地开展了打击违规抽查工作。
三是查出问题证据确凿。市州检查中发现问题37条,梳理归纳为10条;省厅抽查中发现问题13条。问题主要集中在就医收费违规、医疗服务不规范等方面。针对查出的问题,省人社厅又利用2个月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取证。经过反复查证、听取意见,核实问题,确保查有实证,罚有实据。
四是惩罚措施从严从重。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省人社厅厅和各市州将同步进行处罚。对病历书写不规范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责令进行整改;对过度检查、治疗、用药等违规行为的,给予停止联网刷卡结算1个月的处罚;对降低住院指征、上传信息与医嘱不符、多收费等违规行为的,给予停止刷卡结算6个月的处罚;对分解、挂床住院、伪造病历、主动接“病人”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给予解除 “服务协议”,追回骗取医保基金等处罚。
通过对非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省人社厅及时掌握了存在的问题,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采取从严从重的处罚措施,有效遏制了非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打击违规、警示他人的震慑作用,充分体现了我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坚定决心。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以此次为契机,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骗保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的态度,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