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安排部署我省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建设工作
近日,省人社厅出台《青海省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实施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我省医保智能审核监控建设、实施工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做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促进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方案》明确了我省医保智能审核监控建设、实施的总体目标、实施范围、监管对象、监控内容及工作安排,本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以保障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为前提,以建设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化审核监控为手段,建设统一模式的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医保智能审核、监控工作,实现医保基金运行的全过程监控。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的范围包括我省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审核、监控的对象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审核、监控的内容包括医疗服务行为、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监管、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管、医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控制、违法违纪违规查处等。
《方案》还对今年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一是全面完成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开发工作,制定医保智能审核规则,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开发系统软件;二是启动运行医保智能监控系统,选择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试运行,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正式启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
《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医保智能监控建设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标志着我省医保智能监控工作从初步摸索阶段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为我省建设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确定了基调。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紧锣密鼓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启动实施医保智能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