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成效明显
3月10日至4月10日,省人社厅组织精干力量,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精心安排部署,着力“实抓、实查、实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先后为389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189.4万元,公布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18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恶意欠薪案件5起,约谈欠薪问题突出的地区责任人3人,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入手,为我省经济向好、社会稳定的大环境“添彩增光”。
一是围绕欠薪陈案,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进一步落实责任,督促各地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解决了2017年春节前尚未解决的欠薪陈案,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位,做到案结事了。同时,专项督查组重点围绕各市州自查整改情况,按照***关于推动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任人的“三个一批”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
二是建立清欠台账,逐一逐项清欠。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16年到省委、省政府、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等部门上访的欠薪案件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欠薪存量案件台账》,并下发《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欠薪存量案件台账〉通知》,对台账中涉及的案件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区对排查发现或举报投诉的欠薪问题,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或工资保证金及时予以清偿。
三是强化依法打击,严厉查办恶意欠薪。在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无力支付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对恶意欠薪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携款逃匿等犯罪案件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有效打击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建立欠薪“黑名单”,依法曝光典型案件。通过出台《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工作,依据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对用人单位分为A、B、C三级,实行分类动态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省级主流媒体、人社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营造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的舆论氛围。对恶意欠薪案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曝光。
五是建立处置机制,做好应急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通过建立应急处置周报告、值班带班、信息报告、舆情监控等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梳理掌握各地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做到了对农民工反映的拖欠工资案件及时受理,并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治理体系。成立了全省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实行了多部门联合督查、联合约谈、联合办案机制,健全了举报电话、现场接待、门户网站、“12333”热线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权。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在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农民工工资清欠的高压态势,并联动我省社会诚信“黑名单”系统,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强力保障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