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我省清欠农民工工资实现四下降
2016年,我省不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清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现案件受理、拖欠人数、拖欠金额、群众性事件“四下降”的目标。全年,各级人社部门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302件,比上年度下降16%;涉及农民工2.8万人,比上年度下降3.2%;拖欠金额3.27亿元, 比上年度下降32.3%;处理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26件,比上年度下降29.7%,全省治理拖欠工作总体呈现不断趋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健全治理体系。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初步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体系。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注重源头预防。成立了全省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了支付保证金、银行代发、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探索建立了企业守法诚信动态监管机制。全年督促企业缴纳保证金3.7亿元,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4%;新开工项目80%缴纳了支付保证金,全省累计11.5亿元。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注重联动治理。实行发改、交通、住建、公安、工商、工会等多部门联合督查、联合约谈、联合办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互通案件排查信息,切实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特别是针对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易发、多发的实际,人社部门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较全国提早1个月启动了“全省集中清欠整治”行动。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加大精准治理。年初,省人社厅牵头召开发改、住建、公安、工会等12个部门会议,对全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分别于4月、6月、9月、11月,分4个批次对各市州重点建设领域、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为精准防欠治欠奠定了基础。
五是强化依法打击,严厉查办恶意欠薪。坚持“对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携款逃匿等犯罪案件,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恶意拖欠工资的相关人员。全年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3件,通报欠薪严重违法单位26户,切实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度。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从严从细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二是从严从实落实农民工工资监管责任;三是从严从快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四是从严从紧落实值班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