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大力开展2016年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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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12月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6〕151号),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为扩大这项惠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省人社厅多管齐下,采取了报纸+网站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对此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同时要求全省人社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利用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方式对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进行宣传,利用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行政区域“全覆盖”的优势资源开展针对性宣传,切实打造人社工作“务实、为民”的优质形象,提升人社工作“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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