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三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评选活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近日,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在全省共同组织开展第三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综合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约情况、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执行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情况、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情况、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安全生产情况等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选。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将在各地上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检查考核预审,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工业园区适时进行表彰。(厅劳动关系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