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168万集体企业五七工家属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第六十五期(总第291期)
西宁市人社局和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热情提供服务,顺利推进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截止目前全市已受理登记1.87万人,审批通过1.68万人并领取养老金。
一、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真正将利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实事办好,西宁市政府及时召开了区县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区县成立领导协调小组,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关心工作进展,掌握动态,各部门要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及时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利用用人单位、社区宣传栏、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得到了社会各界、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狠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简化工作程序、及时了解和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化解各种矛盾。同时,西宁市还专门设计印制了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档案袋,将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印制在档案袋上,从参保人员开始申请到审核审批结束,参保人员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一并形成。
基于申请人员众多的实际,优先办理资料齐全的申请者。对提供不出相关资料而确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制作了《工作经历及劳动关系调查表》,由申请人填写个人和从业单位基本情况,并对其真实性予以承诺,同事签字证明,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盖章确认,然后由申请人到区县人社部门申报登记。申请人员提交的资料经区县登记审核,到社区或用人单位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缴费后,同时发放个人档案托管卡,凭卡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二、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在西宁市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指导下,市人社、经委、商务、交通、建设、房产、信访等相关部门及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自上而下、由横到纵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自去年12月中旬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即: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落实“两个文件”,即:省人社厅下发的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和青人社厅发[2010]193号文件;做到“三个先行”,即:业务领导先行一步、处室负责人先行一步、行政审批和经办人员先行一步;突出“四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优先、坚持从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解决问题;注重“五个结合”,即:严格执行政策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深入一线提供服务相结合、广泛宣传政策与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相结合、受理登记审核与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相结合、倡导亲友关爱与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贷款相结合。
三、以人为本,主动服务。为做好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西宁市人社局及时研究制定了阶段性工作方案,在突出把好申报人员年龄、户口、工作经历和档案审核“四关”的同时,到区县送政策、送服务。考虑到参保人员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多数参保人员年龄普遍较大、行动不便、相当一部分为文盲或半文盲的实际,坚持主动沉下去***服务,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不失时机地开展政策宣传指导,不间断提供服务。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一线群众,市人社局坚持深入区县、主动放弃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做好审批工作。针对一些老年参保人员由于原工作单位不存在、档案原始资料难查找、姓名填写不规范、资料记载不详实等实际问题,市区县工作人员主动帮助他们填写相关表格、指导申请参保人员进行劳动关系和职业经历调查,设身处地的为申请参保群众着想,真心实意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四、多方协调,解决问题。因个别部门和单位不予协助调查确认有承接关系的申请参保人员的工作经历和劳动关系,使少数申请参保人员产生较大怨气并到省市政府上访。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西宁市人社局通过多次向省、市信访部门反映,经省信访局召集省建设厅、省经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信访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由市房产局负责这部分人员工作经历和劳动关系调查确认,使问题得以解决,矛盾得到化解。针对一些困难参保群体的缴费困难,在倡导亲友关爱帮助的同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与省建行沟通,协调无力缴费和缴费困难参保人员贷款事宜,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建设银行制定了困难人员通过贷款解决部分参保费用的方案,缓解了困难人员的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