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部署早安排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第122期(总第207期)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安全愉快的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工作作为近期头等大事来抓,在临近工程施工停工前,提前行动,早安排、早发现、早解决,采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施工项目的排查力度,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重点监控,做好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方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0年10月12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10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专题研究。10月17日,邀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西北办事处领导来青,召开了江苏省进青建筑企业负责人会议,专题安排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在青51户有施工项目的江苏建筑企业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工资支付程序,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10月26日,对西宁火车站改建项目和兰新线第二双线代建段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今后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西宁地区施工项目多,用工量大的特点,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早做出安排部署,会同建设、房产、公安、工会等部门,从2010年10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西宁地区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承诺书,保证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制定了《西宁地区建筑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从政府职责、部门职责、企业责任、实名制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落实***农民工工作督查组来青督查的有关要求,对全省农民工工作再次进行专门部署,重点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兑现劳动报酬和转移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及时化解矛盾,加强社会服务,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